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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否可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48号)规定,境内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后,在满足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关业务技术规范条件下,可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相应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施银行间外汇市场事前入市资格许可。因此,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2.问:跨境电商企业是否可凭“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获取的销售订单、物流等信息,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跨境收付及结售汇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25号)规定“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和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以审核其纸质单证,也可以审核电子单证。电子单证是指企业提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银行认可并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证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证、纸质单证电子扫描件等”。上述通知同时明确了使用电子单证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银行和企业的条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进一步放宽了银企准入条件。 据此,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跨境收支时,银行可按照汇发〔2016〕25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3.问: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可否审核电子单证?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中明确规定“交易单证可以是纸质形式或者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金融机构认可的电子形式”“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因此,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可视自身对电子单证真实性、合规性和唯一性审核的专业能力,自主选择审核单证的形式。 4.问:银行是否可为已在“单一窗口”备案的个人跨境电商凭其身份证、营业证照(仅限个体工商户)等材料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答: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3号)规定,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据此,已在“单一窗口”备案的个人跨境电商凭其身份证、营业证照(仅限个体工商户)等材料可在银行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5.问: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可否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规定,境内银行可为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外汇NRA账户)。外汇管理法规对境内银行为外汇NRA账户中外汇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无限制。外汇NRA账户内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应遵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2022-02-21/sichuan/2022/0221/1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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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3157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8%,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直接投资净流入增长显著,跨境资金双向流动活跃。 一是货物贸易延续顺差。2021年,全球经济整体延续复苏态势,我国外贸进出口保持平稳增长,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出口3.2万亿美元,进口2.7万亿美元,顺差5545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8%。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收窄。2021年,服务贸易逆差977亿美元,较2020年下降33%。旅行、知识产权使用费和运输是主要的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993亿美元,下降15%,主要是全球疫情下旅游、留学等跨境人员活动继续受到影响;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和支出均增长较快,逆差352亿美元,增长20%,反映了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持续加深;运输逆差151亿美元,下降60%,主要是运输收入增速整体快于支出。 三是直接投资顺差增长显著。2021年,直接投资净流入2048亿美元,较2020年翻倍。其中,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3323亿美元,增长56%,反映我国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对境外长期资本的吸引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1275亿美元,增长16%,显示境内主体海外资产配置平稳有序。 展望未来,尽管外部环境存在较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但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2-02-23/sichuan/2022/0223/1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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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南充市中心支局召开2022年南充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回顾全市2021年外汇管理主要工作,分析外汇收支形势,安排部署了2022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 会议明确,2022年南充市外汇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积极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支持南充市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中心支局廖天富副局长对2022年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持续推动外汇改革创新,助力开放型经济发展。二是聚焦外汇市场主体所急所盼,提升外汇金融服务水平。三是引导银行转变业务合规审核理念,加强外汇风险监管能力建设。四是夯实内控综合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外汇统计数据质量。五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2022-02-21/sichuan/2022/0221/1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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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达州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2022年外汇管理工作会。会议传达了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总、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21年达州市外汇管理工作成效和不足,深入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辖内10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行长及部门负责人共计20余人参会。 会上,李勇副局长对2022年达州市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坚持金融为民理念,满足市场主体需求;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三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推动政策落实和金融创新;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调查研究;六是严治党,守底线,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2022-02-22/sichuan/2022/0222/1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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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促进各银行个人外汇业务高效办理,实现个人及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稳步提升,国家外汇管理局遂宁市中心支局召开了遂宁市个人外汇业务重点网点建设工作推进会。 罗鸿勇副局长指出个人外汇业务重点网点建设有利于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效率,是外汇系统党史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用汇诉求的重要举措,各行要对照标准,抓好个人外汇业务重点网点建设。根据各行业务办理实际,会议明确了遂宁市个人外汇业务重点网点建设任务。 2022-02-23/sichuan/2022/0223/1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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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22年雅安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传达总分局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外汇工作面临的经济金融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全市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任务。 陈丹副局长对2022年全市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聚焦涉外经济发展,推动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提质增效。二是聚焦服务涉外企业,着力提升金融外汇服务水平。三是聚焦风险防控,全力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四是聚焦高效履职,全面夯实外汇管理工作基础。五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2022-02-17/sichuan/2022/0217/1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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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动落实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政策,提升资本项目外汇服务水平,强化资本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巴中市中心支局召开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专题推进会。 会上,中心支局副局长周道提出了坚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纳尽纳以体现普惠性、正确理解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以体现规范性、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以体现严肃性等三点要求。外汇管理科制定印发了《2022年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及监督检查方案》,解读学习了总分局相关文件精神,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2-02-18/sichuan/2022/0218/1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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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附件2: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022-03-01/sichuan/2022/0301/1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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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7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7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7月我国外汇市场形势如何? 答:7月以来,国际汇市波动加大,美元指数反弹后回落,非美货币随之波动调整。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一是市场预期和交易平稳有序。7月,银行结汇和售汇规模环比分别增长12%和16%,结售汇延续顺差态势,规模为228亿美元。企业、个人等主体结汇率环比小幅上升,售汇率基本持平,说明市场预期稳定,交易较为活跃。二是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7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规模处于历史高位,收支基本平衡。其中,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环比增长33%,保持高位运行;服务贸易、投资收益资金净流出环比分别增长34%和7%,主要是居民暑期出境旅行、企业分红派息处于季节性高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加之外汇市场韧性不断增强,都将为外汇市场保持稳健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2025-08-29/guangdong/2025/0829/3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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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非金融企业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根据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等原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研究草拟了《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予以说明。为尽快推动试点政策落地,提升辖区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缩短为15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9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dzbxmgl@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1217室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邮编:510000),并在信封上注明“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意见”字样 附件: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5年8月28日 2025-08-27/guangdong/2025/0827/3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