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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遂宁市中心支局局长苏萍带队前往合川中心支局开展金融支持遂潼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活动。双方召开了“金融支持遂潼一体化先行区”建设座谈会。会上,遂宁市中心支局就“‘遂潼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建设合作协议”工作推进情况、存在困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会后,与会代表走进潼南辖内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共商外汇管理跨区域支持企业发展路径。 2021-12-15/sichuan/2021/1215/1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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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资阳市中心支局现场调研辖内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企业资金流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与事后核查调查,掌握企业流入资金来源、流向和用途,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未来投资计划等情况进行了解。开展外汇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合规、合法经营。 2021-12-28/sichuan/2021/1228/1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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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2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1年,外汇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具体指导下,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助力“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一是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容提质,促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投资,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积极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准备工作。二是防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管理,引导企业更广泛使用汇率避险工具。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三是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左右。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配合中央巡视。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 会议强调,2022年,外汇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外汇储备规模稳定,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助力宏观经济稳定,着力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部署了2022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做好中央巡视问题整改,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分支机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二是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外汇市场监测研判和宏观审慎管理,强化外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维护外汇市场稳定运行。三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推进外债便利化改革。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规范运行的外汇市场。深化传统贸易形态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促进外贸新业态规范创新发展,优化个人用汇服务。以中小进出口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引导企业更好管理汇率风险,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四是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改善银行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逐步建立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和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坚持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执法标准的跨周期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零容忍”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推进专业化的投资能力建设、科技化的运营管理能力建设、市场化的机构治理能力建设。六是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外汇市场法治建设,推进《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建设高水平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加大外汇重点课题研究。深化“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老干部代表应邀出席会议。(完) 2022-01-04/sichuan/2022/0105/1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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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银行优化金融服务,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本通知所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二、银行应根据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特点制定业务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实施客户分类,提升服务水平: (一)健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内控制度,包括加强客户尽职调查、优化业务审核、实施事后监测管理和完善内部监督等。 (二)精准识别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客户身份和业务模式,根据客户诚信状况、合规水平和风控能力等,动态实施内部客户风险分级评定,对客户主体、业务性质和关联交易进行穿透式审查。 (三)重点支持基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和现代化水平而开展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 三、银行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根据“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按下列规定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 (一)交易真实、合法且具有商业合理性和逻辑性。 (二)经合理审查未发现存在涉嫌利用虚假或构造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进行投机套利、违规转移资金或骗取银行融资等异常情况。 四、银行应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3〕188号)等相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数据报送。对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在服务贸易项下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应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新型离岸”。 银行应留存相关交易单证、客户尽职调查、事后监测管理等资料5年备查。企业应留存相关交易单证5年备查。 五、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原则上应在同一家银行,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对无法按此规定办理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银行在确认其真实、合法后可直接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及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离岸转手”,自业务办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报告。 六、银行应从源头做好风险防范,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在业务办理、监测管理以及内部监督过程中,发现企业涉嫌虚假或构造交易、骗取融资等异常行为的,应及时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外汇局分支机构报告,并按照银行内控制度要求,调整企业的客户风险分级,严格审核企业后续跨境资金结算业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B、C类的企业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按外汇局有关规定办理。 七、内控制度完备、具有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实际需求的跨国公司可按照《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文印发)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开展含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的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 八、人民银行、外汇局依法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开展监督管理。对于违反本通知及相关跨境资金结算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外汇局分支机构应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密切跟踪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创新发展,主动回应市场诉求,指导银行持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本通知自2022年1月24日起实施。《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等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人民银行、外汇局反馈。 2021-12-29/sichuan/2021/1229/1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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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批复同意中国银行自贡分行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批复同意自贡硬质合金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自贡灯彩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全省第一批“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容企业。 自贡市中心支局自获批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以来,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将便利化试点作为推动“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组织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对相关便利化措施、业务管理、注意事项和激励约束要求等进行了辅导。允许试点银行在展业原则基础上,为试点企业办理业务事前免审单据、特殊退汇业务事前免登记、进口报关单免核验等,旨在通过业务流程简化、外汇管理方式优化,赋予银行和外贸企业更多自主权,从而更好地助力地方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自贡硬质合金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仅凭企业支付令未提交任何资料即在试点银行办理了一笔货物进口付汇业务,金额4.31万美元,标志着首笔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落地。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通过流程再造,使收付汇业务更加便捷,有效降低了企业财务、人力成本,获得试点主体的一致好评。试点企业表示,便利化试点大大节省企业单证准备、复印、审核以及往返银行路途时间,可以提升收付效率90%以上,多方面节省了企业资源。收付款业务的高效办理,使得企业能够精准掌握资金流入流出时点,有利于企业加强资金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1-12-27/sichuan/2021/1227/1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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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1年12月31日) 2022-01-05/sichuan/2022/0105/1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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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内江市中心支局以开展“优服务 解难题 促发展”系列活动为契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顺时就势成立了“1+1外汇服务小分队”,即由外汇局4名业务骨干和7名银行专业人员结对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针对性政策解读、汇率避险指导和跨境投融资政策与业务支持。同时实行区域化服务(由银行分区域专人服务)、精准化对接(精准对接企业合理需求)、成效化管理(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通过“手把手指导、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服务”帮扶涉外企业牢固树立风险中性和合规经营意识,以金融力量助推辖内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12-30/sichuan/2021/1230/1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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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中心支局认真做好非金融企业直接申报相关工作。一是及时开展前期沟通。主动联系申报主体,向企业宣传政策,取得企业理解和支持;二是做好培训前准备。及时传达总、分局直接申报培训要求,印制培训资料,为企业开通互联网报送系统和进行用户使用测试,保证培训效果;三是精心组织培训。企业投融资部及财务部负责人参训,中心支局结合企业情况对需要报送的表单和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强调,并现场进行系统演示操作,确保工作衔接到位、推动有序。 2021-12-31/sichuan/2021/1231/1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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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汇警双方多次联合共商辖内涉嫌地下钱庄线索的基础上,内江市中心支局邀请市区两级公安局经侦部门负责人、办案民警,召开汇警协作打击地下钱庄座谈会。会上,汇警双方针对目前掌握的地下钱庄线索、第三方公司数据分析结果、工作难点等进行充分沟通与研讨,并就下一步争取上级支持、携手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达成共识。本次会议为汇警紧密协作、提升打击实效、共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1-12-24/sichuan/2021/1224/1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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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雅安市中心支局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为契机,梳理辖内相关情况,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化解争议,切实防范风险,维护辖区外汇依法行政权威。 2022-01-04/sichuan/2022/0105/1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