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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成立两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自律意识,营造诚信经营、健康发展的涉外金融环境,更好地服务新疆涉外经济,2018年9月10日,新疆自律机制以“落实展业规范、践行行业自律”为主题的外汇与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知识竞赛在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成功举办。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相关领导,自律机制24家成员行领导、国际业务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共200余人赴现场观摩比赛。 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代表自律机制,总结了新疆自律机制成立两年来在夯实自律管理制度基础、完善信息交流与政策传导机制、积极开展培训宣讲、增强自律机制影响力以及增强自律意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感谢了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对各家银行业务上的支持,以及对自律机制各项工作的指导,并代表新疆自律机制衷心祝愿各代表队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取得满意的结果。 经过两场预赛和一场总决赛,最终10家银行和3名选手脱颖而出: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兵团分行获得团体一等奖;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获得团体二等奖;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获得团体三等奖;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获得团体优胜奖。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兵团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个人分别获得最佳睿智奖、最佳风采奖。 此次知识竞赛是银行同业间加强展业理解、提升自律意识、促进同业沟通交流的良好契机。24家自律机制成员行主动参与,外汇从业人员热情高涨,充分利用工作之余及周末时间努力学习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政策、法规以及各项展业规范,通过行内层层选拔、脱颖而出,代表本行参加与同业之间的外汇知识竞技与切磋,达到了“学以致赛”“以赛代训”“训促自律”的目的。 2018-09-11/xinjiang/2018/0911/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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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8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供求继续保持总体平稳态势。2018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1097亿美元,较7月末下降82亿美元,降幅为0.26%。8月,银行结售汇逆差149亿美元,今年以来累计逆差105亿美元,较上年同期收窄91%;境内企业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逆差44亿美元,环比收窄63%。 资本市场扩大对外开放继续吸引国际资本流入我国,企业、个人等购汇行为较为理性有序。一是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较快增长。8月份,证券投资涉外收支顺差175亿美元,环比增加2.9倍;证券投资结售汇顺差43亿美元,为2015年7月以来的最高值。二是企业进口贸易融资持续增加。8月份,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贸易跨境融资余额环比增长23亿美元,今年以来累计上升169亿美元。三是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收窄。8月份,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54亿美元,环比收窄65%。此外,投资收益购汇季节性回落,环比下降33%;个人购汇因暑期海外旅游旺季和开学季临近环比有所回升,但同比下降2%。 当前,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地缘政治局势紧张,部分新兴市场国家经济金融动荡加大,我国外汇市场在诸多不利的外部环境下依然保持了总体稳定的局面。未来,外部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但随着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对外开放稳步深入推进,经济运行将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不断增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措施将继续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我国能够有效应对潜在外部冲击,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8年9月20日信息) 2018-09-21/xinjiang/2018/0921/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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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711亿元,支出15369亿元,顺差34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452亿元,支出12123亿元,顺差2329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59亿元,支出3246亿元,逆差198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8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96亿美元,支出2246亿美元,顺差5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12亿美元,支出1772亿美元,顺差340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4亿美元,支出474亿美元,逆差290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8年9月26日信息) 附件: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2018年8月 2018-10-11/xinjiang/2018/1011/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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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外汇局与商务部门之间的交流互动,形成联合监管合力,近日,阿克苏中心支局与地区商务局就目前辖区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值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共同商议。双方还就跨部门联动措施、支持企业发展举措、招商引资和走出去企业落地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积极推动阿克苏辖区涉外经济稳步发展。 为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网络炒汇危害性的认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网络炒汇的舆论氛围,近日,伊犁州中心支局借助农民夜校平台开展“金融外汇知识下基层”宣传工作。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单、一对一政策解读、中国外汇公众号关注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内容涵盖当前个人外汇管理政策,非法网络炒汇行为特点及虚假骗术,违法行为案例等。宣讲以讲座与互动相结合,宣讲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针对青少年、老年群体频发的受骗案件,深入剖析非法网络炒汇行为带给人民群众的侵害。 2018-09-17/xinjiang/2018/0917/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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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825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2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9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6万亿美元)。 2018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17.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15万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8年9月21日信息) 2018-09-26/xinjiang/2018/0926/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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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优化消费和营商环境,近日,阿克苏中心支局对辖区8家主要涉外企业及7家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了一次以“诚信守法用外汇 合规经营促发展”为主题的警示宣传活动,宣传主要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等内容,重点就2018年以来外汇局查处的一批虚假交易和非法套利等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提升涉外主体依法合规经营、诚信兴商的自觉性。 2018-09-28/xinjiang/2018/0928/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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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之日,为深入普及外汇知识,提升辖区居民金融素养,外汇局巴州中心支局深入楼兰社区,与社区干部居民们一同升国旗、唱国歌,重点围绕个人结售汇、国际收支申报、银行卡境外使用注意事项等常识进行了认真讲解,帮助居民正确使用外汇管理政策。 2018-10-09/xinjiang/2018/1009/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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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外汇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18-09-25/xinjiang/2018/0925/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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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12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8年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18年我国外债规模继续保持增长,增速总体趋缓。截至2018年12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9652亿美元,较2017年末增长2073亿美元,增幅12%。2018年1-4季度,我国外债规模季度环比变化分别为7.5%、1.5%、2.7%和-0.2%。其中,一季度增长最快,二、三季度增速明显趋缓。 外债结构继续优化。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同比增幅为16%,高于外币外债10%的增幅;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同比增速为13%,略快于短期外债11%的增速;从债务工具看,主要源于债务证券、货币与存款、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增加,分别占外债规模增长的44%、23%和20%。 问:如何评价当前我国外债风险? 答:2018年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外汇局不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开放,境外投资者配置境内人民币债券需求持续增加,债务工具结构更趋稳定。2018年末,债务证券余额占全口径外债余额的比重为22%,较2017年末上升2.6个百分点。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18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国内生产总值)为14.4%,债务率(外债余额/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为74.1%,偿债率(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为5.5%,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1.4%,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 未来,外汇局将进一步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继续密切关注外债形势变化,在坚持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加强外债风险防范,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3月29日信息 http://100.1.63.56/safe/2019/0329/12859.html) 2019-04-15/xinjiang/2019/0415/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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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规定》),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统筹资金使用、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实行“一次性登记”。二是扩充新的政策红利。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三是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主办企业以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账户币种和数量均无限制。四是取消合作银行不超过3家的限制,取消企业在备案前“应明确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各家开户银行的具体分配”限制。五是取消手工报表,通过电子化手段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统计监测,通过风险评估、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等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3月18日信息 http://100.1.63.56/safe/2019/0318/12718.html) 2019-03-20/xinjiang/2019/0320/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