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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0年10月30日) 2020-11-02/gansu/2020/1102/1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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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0-11-13/gansu/2020/1113/1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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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0-10-23/gansu/2020/1023/1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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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甘肃省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2018-02-01/gansu/2018/0201/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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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07-23/gansu/2020/0723/1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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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9月,银行结汇12341亿元人民币,售汇1207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69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811亿美元,售汇177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40亿美元。 2020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0249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713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357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14663亿美元,累计售汇1390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762亿美元。 2020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901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811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899亿元人民币。2020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17010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14411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6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57亿美元,对外付款412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32亿美元。2020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105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0681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7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10-23/gansu/2020/1023/1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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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规划与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原则,积极稳妥推动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不断深化债券市场制度性、系统性对外开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 2010年,人民银行先后准许境外三类机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16年,投资者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境外各类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投资产品。2017年7月,“债券通”适时启动,通过内地和香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间的联通,使国际投资者可以在基本不改变原有交易结算制度安排和习惯的情况下,一点接入并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所有类型债券,是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里程碑。债券通与原有的直接入市及QFII、RQFII等多种渠道并存的开放模式互为补充,较好地满足了境外投资者的需求,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高质量发展。 目前,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108万亿元人民币,位居世界第二。截至2020年6月末,共有近900家境外法人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覆盖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持有人民币债券规模约2.6万亿元,2017年以来每年以近40%的速度增长。目前,境外机构持债规模占我国债券总量的比重为2.4%,持有国债规模占比达9%。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与有关部门一起,继续加强金融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持续提升债券市场深度广度,完善风险对冲机制和评级、税收等配套制度安排,进一步提高国际投资者入市便利度,更好满足其对人民币资产的配置需求,高质量深化市场开放发展。 2020-07-10/gansu/2020/0710/1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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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6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23亿美元,较5月末上升106亿美元,升幅0.3%。 6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总体保持平衡。受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刺激政策等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小幅下跌,主要国家资产价格有所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我国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各类经济指标出现边际改善,经济形势正逐步向好的方向转变。往前看,我国将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增长保持韧性,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0-07-10/gansu/2020/0710/1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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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甘肃省办理外汇衍生产品金融机构名单 2018-02-01/gansu/2018/0201/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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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外汇管理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见附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 2020-11-02/gansu/2020/1102/1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