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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行石油设备API认证,需向境外汇出认证费,取得认证资格需先向境外汇出申请费,申请完毕国外专家到境内企业进行认证资格检查,合格后再补交后续费用,境外颁发认证证书。取得认证资格后需每年汇出年检费用,缴纳年检费后方可继续在商品上使用“API认证”标志。该项API前期的申请费用和后续的证书年检费该如何申报? 获得API认证作为评价制造厂商的重要资质条件,API认证已成为中国石油设备走出国门必备的通行证,属于产品技术认证。无论是前期API认证的申请费用,还是后续每年对境外支付的证书年检费用,都是产品认证相关费用,应申报在“228039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技术服务-其他技术服务”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石油设备API技术认证费。 2019-08-19/tianjin/2019/0819/1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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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使用的产品宣传资料由境外母公司统一在境外印制,境内企业按使用数量向境外母公司购买。则产品宣传资料的购买费用应如何进行申报? ①如果是购买大量宣传资料并通过海关报关进口,应当按照货物进口处理,申报在“12101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 ②如果是购买少量产品宣传资料并不通过海关报关的,其交易性质属于其他商业服务,应申报在“228024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法律、会计、广告等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广告服务”项下。 2019-08-21/tianjin/2019/0821/1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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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企业向境外出口某商品,货物委托境内船运公司运输至美国某港口,国外进口企业向境内出口企业支付相关运输费用,则该笔费用应如何申报? 答:境内出口企业收到境外进口企业支付的海运费,其交易性质属于中国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与我国货物出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应申报在“22201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我国货物出口海运费。 2019-08-16/tianjin/2019/0816/1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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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什么情况下须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 答:2017年起,境内个人通过柜台渠道和电子银行渠道办理购汇业务时,均须及时、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境内个人办理以下购汇业务时无须填写《申请书》: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不纳入个人系统的购汇业务;个人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 2019-08-30/tianjin/2019/0830/1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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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管理中心为境外某企业在境内召开座谈会期间提供了传真、电话等服务,收到境外企业支付的一笔服务费,该管理中心将此款项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境外企业在境内召开座谈会期间接受的服务应记录在旅游项下,该笔结汇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根据境内日管理中心的企业性质进行选择。 2019-08-27/tianjin/2019/0827/1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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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慈善机构基金会收到某外籍华人汇入款项,结汇用于捐赠给灾民,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捐赠性质的非资本转移,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根据慈善机构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9-08-28/tianjin/2019/0828/1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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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较为特殊的购汇用途应如何填写《申请书》? 答:对较为特殊的购汇用途,无法明确归类到《申请书》列明的八项购汇用途之内的,购汇用途均可勾选“其他”,并在“详细说明购汇事项”中就具体购汇用途包括具体购汇项目、交易所需金额/币种等进行说明。 2019-08-15/tianjin/2019/0815/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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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外籍人士租用居民李某在境内的房产一处,由外籍人士所属境外企业定期向李某汇款支付房租,李某收款后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结汇实际为居民为非居民提供房屋租赁所获得的房租收入,应按外汇资金来源统计,计入横栏“122旅游”,纵栏“05居民个人”。 2019-08-23/tianjin/2019/0823/1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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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精神,顺利推进改革实施,怀化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落实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改革暨政策宣讲工作会议。会议学习和宣传了本次改革政策和有关《操作指引》;对其进行了全面地解读;安排了全市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工作,重点部署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工作。要求银行做到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正确处理好展业要求和便利化的关系,严格按有关《操作指引》开展业务,及时报送异常可疑情况等四点要求。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共20人参加会议。 2020-05-13/hunan/2020/0513/1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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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一家药业公司需向境外相关国际组织申请某类药品的专利,委托境外机构代理申请专利,现该药业公司将委托代理申请专利的费用汇出。则该项费用汇出时应当如何申报? ①代理申请专利本身不涉及专利的许可使用,其交易性质属于一种服务,费用应区分申请费和代理费,专利申请费若向政府缴纳,应申报在“23200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政府货物和服务”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向政府缴纳专利申请费。 ②代理费,应申报在“22802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法律、会计、广告等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专利申请代理费。 2019-07-22/tianjin/2019/0722/1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