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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丹东市分局(以下简称丹东市分局)贯彻落实总省局有关部署,12月1日-7日,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提高《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公众普及度。 丹东市分局将“宪法宣传周”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3期,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二是深入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国家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测试”,提升业务理论水平。三是鼓励全体党员干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研读学习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深入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不断提升法治素养,积极主动维护《宪法》权威。四是积极组织银行开展宣传活动,指导各银行通过微信、悬挂主题条幅、LED屏展播放等方式宣传主题、设立咨询台、分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及外汇管理相关等法律法规,发放《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解读手册》200余份,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50余次,有效提升《宪法》和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公众普及度。 下一步,丹东市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总省局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宪法》、《民法典》及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切实提升业务人员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质效,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积极作用,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力量。 2023-12-11/liaoning/2023/1211/2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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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弘扬诚信文化,铁岭市中心支局6月上旬积极联合辖内银行开展了以“诚信兴商,你我共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收到较好效果。 中心支局积极组织银行开展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营造浓郁氛围。一是制作银行版外汇知识折页,以纸质的形式向市场主体展示外汇知识。二是银行机构通过抖音等平台录制外汇业务知识,以视频的形式直观地向市场主体介绍外汇业务。三是制作宣传海报及宣传展板并在醒目位置摆放,营造浓郁宣传氛围。 中心支局积极组织银行开展现场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活动期间,各银行专门设立诚信兴商宣传点,通过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品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工作人员向过往行人发放外汇知识宣传折页、讲解外汇违规问题、总结个人外汇产品使用心得,加深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政策及外汇产品的认知度和熟悉度。 本次联合宣传活动采取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手段,主题突出,创新宣传手段,做到了内外兼顾,全面统筹。既做到了对外汇政策法规的宣导,又提高了银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同时强化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的理念,营造了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为铁岭地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贡献了积极力量。 2022-07-06/liaoning/2022/0705/1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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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中心支局以“诚信经营、你我共筑”为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向辽阳市民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普及个人用汇常识,引导个人依法合规用汇,提示违法违规交易风险和危害。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动员全辖宣传。中心支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月活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相关工作,并组织部署辽阳市外汇指定银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实效突出的宣传活动,确保了宣传活动的上下联动、统一开展和全面落实。 二是加强活动宣传,倡导诚信守法用汇。中心支局利用辽阳外汇业务自律机制群,宣传播放外汇政策宣传片和非法跨境金融活动案例,提示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和危害,增强外汇管理的威慑力。银行依托网点周边开展“诚信兴商”户外宣传活动,现场设置宣传台、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折页、宣传画,向广大群众介绍打击逃骗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兴商环境的重要性。 三是宣传形式多样,扩大宣传范围。本次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开展户外活动会议12场,覆盖940余人次,发放宣传折页550份;通过新媒介制作宣传作品1条,宣传覆盖总人数3100人次,现场解答群众政策咨询1300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022-07-01/liaoning/2022/0701/1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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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省金融监管局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沈阳联合召开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接会。省委常委、副省长张立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当前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的重大意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各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发适合“专精特新”企业属性和特点的个性化、差异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打好信贷、担保、证券、保险等金融“组合拳”。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要坚持“小切口”切入,优化政策、强化服务、凝聚合力,积极营造有利于“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有利环境。各“专精特新”企业要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积极克服疫情影响,用好金融支持政策,不断增强经营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会上,12家银行机构分别与我省12家“专精特新”企业签署了融资合作意向书,达成融资意向8.7亿元。 2022-06-08/liaoning/2022/0608/1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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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6625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6211亿元,进口20415亿元,顺差57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11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29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152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9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44亿美元,进口2916亿美元,顺差828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6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796 828 贷方 26211 3744 借方 -20415 -2916 1.货物贸易差额 7031 1004 贷方 23466 3352 借方 -16435 -2347 2.服务贸易差额 -1235 -176 贷方 2745 392 借方 -3980 -568 2.1加工服务差额 53 8 贷方 74 11 借方 -21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99 14 借方 -48 -7 2.3运输差额 -393 -56 贷方 718 103 借方 -1111 -159 2.4旅行差额 -1428 -204 贷方 346 49 借方 -1773 -253 2.5建设差额 81 12 贷方 129 18 借方 -48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2 -7 贷方 34 5 借方 -86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3 0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6 -24 贷方 71 10 借方 -237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82 26 贷方 436 62 借方 -254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461 66 贷方 807 115 借方 -345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18 3 借方 -26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0 1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3-11/ningxia/2026/0311/2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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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自治区高水平开放要求,以高质量外汇政策供给助力全区外贸外资稳健发展。数据显示,2025年宁夏企业和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合计34.1亿美元,同比增长7.2%,资金净流入3.4亿美元,货物贸易仍是资金净流入的主要渠道。贸易伙伴多元化稳步推进,特别是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跨境收入和支出总规模创历史新高,共计12.2亿美元,同比增长10.7%。 政策精准滴灌,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积极推动便利化政策扩容增效,重点惠及诚信合规的中小企业。通过简化环节、材料和手续,有效降低企业跨境资金结算成本,提升效率。以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为例,2025年全区受益企业数量较上年大幅增长39%,其中近九成为民营中小企业,相关业务规模超过8亿美元。同时,数字化转型加速,货物贸易名录登记改革、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网上核验等举措落地,超过200家企业享受到业务“线上办”带来的高效与便捷。 聚焦支付便利,涉外金融服务环境持续优化。依托“河东机场支付服务示范区”,文旅、交通枢纽等场景的外币兑换服务不断完善。在第七届中阿博览会期间,针对阿拉伯国家小币种需求,指导银行在关键区域增设兑换币种、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多语种服务指南,有力保障了境外来宾的支付体验。此外,通过建立银行网点直连机制,精准对接重点群体用汇需求,推动个人用汇环境持续向好。 强化风险中性理念,助力企业稳健经营。面对外汇市场波动,积极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避险产品、减免相关费用。工商银行宁夏分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建设银行宁夏分行等机构相继推出“零元购”期权、“避险易”、“双币宝”系列等适配产品与服务。2025年,金融系统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节约汇率避险成本超2000万元,全年新增办理汇率避险业务的企业(“首办户”)数量同比增长75%。 2026-03-11/ningxia/2026/0311/2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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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提升外汇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目录》),以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81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纳入《目录》的文件主要涉及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等。 2025-02-05/shanxi/2025/0205/1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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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278亿美元,较1月末上升287亿美元,升幅为0.85%。 2026年2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稳中有进、向新向优发展,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3-11/ningxia/2026/0311/2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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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7.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9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0.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5万亿美元)。 2026-03-11/ningxia/2026/0311/2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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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5年6月30日) 2025-08-05/shanxi/2025/0805/1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