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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 Template on International Reserves and Foreign Currency Liquidity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2020-06-02/hubei/2020/0602/1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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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6月30日) 2020-07-15/hubei/2020/0715/1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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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727亿元,支出13288亿元,顺差243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417亿元,支出11239亿元,顺差3178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10亿元,支出2049亿元,逆差73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19亿美元,支出1875亿美元,顺差34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34亿美元,支出1586亿美元,顺差44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5亿美元,支出289亿美元,逆差10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439 344 15727 2219 -13288 -1875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178 449 14417 2034 -11239 -1586 2.服务贸易差额 -739 -104 贷方 1310 185 借方 -2049 -289 2.1加工服务差额 69 10 贷方 71 10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45 6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217 -31 贷方 331 47 借方 -548 -77 2.4旅行差额 -481 -68 贷方 115 16 借方 -595 -84 2.5建设差额 25 4 贷方 62 9 借方 -36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43 6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2 3 借方 -18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3 -27 贷方 45 6 借方 -238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207 29 借方 -174 -2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2 5 贷方 347 49 借方 -315 -4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5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18 3 借方 -5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8-03/hubei/2020/0803/1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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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召开2020年下半年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半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深入分析湖北辖内经济金融形势,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疫后重振、防汛救灾多重考验,辖内干部职工勇于担当、主动应战,认真开展“金融特别行”“金融稳保百千万”等活动,坚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多渠道宣传解读政策精神,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主动向实体经济让利。截至目前,湖北省共发放优惠利率贷款999亿元,支持企业9.5万户;促成3556亿元贷款本息延期,惠及企业28.2万户。外汇工作方面,简化疫情防控购付汇流程,促成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上线,管理和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会议要求,下半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货币政策落实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统筹兼顾辖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 一是坚决抓好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确保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金融政策落实。要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让利实体经济。要明确信贷结构性目标,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求。继续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以“金融稳保百千万”为主线,以“金融特别行”为抓手,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对接重点项目和市场主体有效融资需求。 二是持之以恒打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要继续发挥好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牵头单位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在落实重大金融政策、推动信息共享、防范突出风险、深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增强工作合力。强化监测评估、强化风险化解、强化金融机构改革和治理。 三是继续做好金融服务和管理工作。保持金融扶贫力度,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有效扩大金融供给,深化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金融扶贫顺利收官,并做好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有效衔接。严厉查处各种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行为。严格执行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持续压实银行账户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国库退更免全流程电子化推广。持续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持续提升反洗钱调查、监测和监管水平。 四是不断提升内部治理效能。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要切实增强合规管理意识,营造合规管理文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责任制,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持续提升工会、共青团、离退休干部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会议还部署了下半年湖北省外汇管理重点工作,要求要提高新形势下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保障经济金融安全的能力。继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抓好已出台政策跟踪落实,进一步促进经常项目便利化,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改革红利。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进一步加强监测分析和预期引导,加大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夯实外汇管理基础性工作。 会议强调,要持续强化从严管党治行。持续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时刻做到“两个维护”,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统领,自觉从政治高度把握和做好各类业务工作。持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彰显敢担当、善作为的工作作风。持续树牢从严管理的鲜明导向。辖内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进一步完善“大监督”机制,拓展成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 2020-08-10/hubei/2020/0810/1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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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0年6月) 2020-08-06/hubei/2020/0806/1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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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7日,恩施州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清江河水暴涨,河水漫过堤坝,涌入城区,形成严重的洪涝灾害。外汇局恩施州中心支局因坐落于清江沿岸,未能幸免,洪水没过办公大楼,积水高达2米深,一楼业务大厅和停放车辆受损严重。面对严重的洪涝灾害,恩施州中心支局全体党员干部主动作为,积极投入到抢救单位财物的抗洪战斗和灾后清淤工作中。 7月17日,滞留在办公楼的侯飞扬同志协助抢救营业室的会计凭证、电脑电话等物品,协助征信大厅转移打印机等重要机器,并随着洪水威胁到二楼档案室,他随队伍摸黑接力把档案从二楼转移至三楼安全地带。杨丽颖同志就近下沉社区,协助防汛人员在警戒线处值守至凌晨6点,以防白天转移出去的居民回家而再次面临洪水威胁。7月18日,随着洪水退去,张友庚同志、侯飞扬同志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主动加入发行库清淤工作中。清淤当天下起了大雨,现场泥泞不堪,他们毫不退缩,冒着大雨,踩着淤泥,干得热火朝天。电梯浸泡受损无法使用,他们就爬楼梯将重要资料徒手转移至高层,手脚都磨破了也不叫苦,继续投入到清理工作中,以尽快恢复生产。与此同时,官彦冰、安波、刘星熠同志分头联系银行、企业负责人,了解受灾情况,统计受灾损失,以及时向上反映,探讨解决办法,尽力挽回损失。在大家齐心协力的抢救下,重要档案和贵重物品得以及时转移,征信、国库、支付等重要履职部门于周一恢复正常营业。 洪灾面前,外汇局恩施州中心支局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积极作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外汇人的责任与担当。 2020-08-20/hubei/2020/0820/1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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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发布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资管行业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推动资管业务平稳转型、规范整改。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资管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银行风险显著收敛,资管业务逐步回归本源,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为做好过渡期存量资管业务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在锁定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继续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按季监测实施,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为存量资产处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管协调、监测分析和督促落实,统筹把握政策实施节奏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020-08-03/hubei/2020/0803/1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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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各中心支局、直管支局,省级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债便利化政策试点。为保障试点业务的顺利开展,分局制定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见附件1)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见附件2)。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如遇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分局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秋萍,027-87327225。 附件:附件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操作指引 附件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业务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2020年7月27日 2020-08-05/hubei/2020/0803/1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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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0年7月31日) 2020-08-06/hubei/2020/0806/1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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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上午,外汇局湖北省分局李斌副局长会见襄阳市政府张建友副市长一行,双方就襄阳市申报国家级综合保税区相关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 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负责人参加会谈。 2020-08-05/hubei/2020/0804/1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