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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推进同蒙古各领域全方位合作,更好造福两国人民”重要指示,推动对蒙古国直接投资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在蒙新设境外投资企业家数创新高。2023年,我区企业共在蒙古国新设境外投资企业16家,同比增长1.67倍,创2014年以来新高。二是资源勘探开发、贸易及相关货运等行业是我区对蒙投资的主旋律。2023年,我区37.5%新增在蒙投资企业集中在上述行业。三是“阳光产业”有望引领我区企业对蒙投资新方向。与矿产业相比,农牧业投资小、收益快、风险可控且能够真正惠及当地经济,属蒙古国鼓励外资进入领域。2023年,辖内某企业积极在蒙古国农牧业布局,投资和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 2024-01-31/neimenggu/2024/0131/1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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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引导教育干部职工和全体党员带头学习和弘扬新时代榜样精神,国际收支处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榜样精神 凝聚前行力量”主题党日活动,共同观看学习《榜样8》专题节目并进行交流讨论。 活动中观看了钱七虎、唐菊兴等人的典型事迹,并跟随视频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结束后,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踊跃发言,纷纷表示要向榜样看齐,立足岗位实际、坚定理想信念,将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为促进自治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外汇力量。 2024-02-01/neimenggu/2024/0201/1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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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内蒙古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积极融入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向直接投资逆势跑出上扬线。一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设境外投资企业家数创2017年以来新高。2023年,自治区在蒙古、俄罗斯、埃及、土耳其等1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境外投资企业31家,同比增长2.44倍,中方协议投资总额4.4亿元人民币。二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我区新设外商直接投资家数创历年新高。2023年,来自蒙古、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韩国和白俄罗斯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者在我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0家,同比增长9倍,创历史同期最高峰值,投资总额1.87亿元人民币。 2024-01-31/neimenggu/2024/0131/1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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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规定,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扩大。例如:一是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主体范围,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内蒙古自治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二是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取消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的限制,但累计汇出额不得超过中方拟投资总额的15%。 2024-01-31/neimenggu/2024/0131/1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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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切实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1月15日,外汇局通辽市分局联合中国银行通辽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工作人员共同走访某制靴有限公司,并开展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宣传。 通过本次深入企业“送政策”活动,进一步落实了外汇管理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新政策实施后,企业可将原来的全额双向收支模式转化为轧差净额结算模式,大大降低资金占有成本,提升跨境资金使用效率,便利市场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 2024-01-25/neimenggu/2024/0125/1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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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0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0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0万亿美元)。 2023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52.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85万亿美元)。 2024-01-29/neimenggu/2024/0129/1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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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办理经常项目非行政许可业务需要,自2024年2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及辖内各盟市分局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新印章名称为“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印章样式为椭圆形,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下方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2024年1月31日 2024-01-31/neimenggu/2024/0131/1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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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8笔,金额合计307.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辽宁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2月至12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20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9.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北京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354.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9.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阮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2月至8月,阮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9笔,金额合计32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3.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四川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22年1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9笔,金额合计293.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上海籍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6月至10月,钱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金额合计231.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喻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喻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304.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64笔,金额合计782.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安徽籍许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2年2月,许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218.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西籍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9笔,金额合计205.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4-04-08/neimenggu/2024/0408/1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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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3年四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3年四季度,我国外债规模较三季度末回升,结构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23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475亿美元,较2023年9月末增长646亿美元,增幅2.7%。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47%,较2023年9月末上升2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4%,与2023年9月末持平。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我国外债规模保持基本稳定。2023年,受美联储加息、国内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我国外债规模一季度有所回升,二、三季度下降,四季度再次回升,全年总体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23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52亿美元,降幅0.2%。其中,汇率折算因素造成外债余额同比下降183亿美元,对外债余额下降的贡献度为349%。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3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3.7%,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9.7%,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7.6%,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2.1%。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展望2024年,中美货币政策周期错位有望得到改善,预计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将更趋平衡。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持续巩固增强,外债规模稳定的基础依然牢固。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继续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助力做好“五篇大文章”,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4-16/neimenggu/2024/0416/1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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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外汇局包头市分局联合各家银行统一开展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活动。此次宣传主题为“越合规 越便利”,旨在加大便利化政策宣传和外汇优质服务供给,对总局出台的一系列外汇便利化政策进行宣导,让更多优质企业享受便利化政策红利。 活动中,各家银行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组织人员在营业大厅和临街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折页、摆放宣传展板、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流动银行服务车等方式进行了便利化政策宣传。此次活动发放宣传折页370份,解答企业和个人疑难问题16个,不仅扩大了便利化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也了解到了便利化政策落实的堵点和难点,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下一步,外汇局包头市分局将持续优化“便利化+”工作机制,发挥优质企业增信作用,引导银行将便利化与“专精特新”、“一带一路”、兴边富民等惠企利民政策有机融合,充分释放便利化政策“增值红利”,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2024-04-02/neimenggu/2024/0402/1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