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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稳妥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总局、分局安排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卫市中心支局通过畅通外汇政策传导渠道、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宣传推广“不见面”业务办理等多种措施,扎实做好外汇管理服务工作,全力配合中卫辖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线上线下联动,多方式畅通外汇政策传导渠道。通过电话、短信等线下方式,依托辖区外汇业务微信群、电子相册、微视频等线上载体,第一时间指导辖内银行、企业了解掌握疫情防控外汇便利政策内容,公开业务咨询电话和联系人,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及时快速解答银企业务咨询,指定应急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外汇政策传导落实到位,外汇业务随到随办。 二是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外汇便利化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夏分局关于全区外汇银行系统配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要求,指导中卫辖区各外汇银行切实简化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业务手续、防疫相关外汇捐赠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防疫相关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手续,便利企业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跨境融资业务。 三是加大外汇业务网上办理宣传力度,积极推广“不见面”业务办理方式。利用新媒体传播快、受众广、效果好的优势,运用电子相册、短视频等载体制作了2期《防控疫情,足不出户,中卫辖区线上服务指南》,面向辖区外汇银行、涉外企业精准投放,运用微信平台向社会公众广而告之。将银行结售汇月报纸质报表改为电子报送;增加企业业务网上办理渠道;鼓励个人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满足企业和个人用汇需求。 2020-02-05/ningxia/2020/0205/1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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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各分支机构和所属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金融部门疫情防控,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确保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基础设施相关机构,自2020年2月3日起正常上班。 二、各单位可结合当地地方政府防控疫情要求,实行弹性工作制,灵活调整作息时间,采取轮换上班、错时上班,也可利用网络办公方式在家上班,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切实做好员工疫情防控,加强员工体温检测和防护,做到全体员工健康保护全覆盖。 三、各单位员工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正在湖北地区的,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凡近期已经从湖北地区返回工作地的,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应当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居家留观达到14天,并严格落实监督性医学观察等措施。 四、对湖北地区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可按照地方省级政府统一要求,延长假期,但延长期间,应当按照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应急值班、网络办公等方式,切实做好支持疫情防控所必需的金融服务,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金融需求。 本通知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上级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2020年2月1日 2020-02-04/ningxia/2020/0204/1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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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和家人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可能导致的病毒传播风险,现就办理外汇业务发出以下倡议: 目前外汇业务可通过“不见面”方式办理。 货物贸易企业名录登记业务、企业外债登记业务、银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可通过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asone)(网址为:zwfw.safe.gov.cn/asone/)提交业务相关电子资料,由外汇局审核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办理货物贸易登记表等其他行政许可业务,可通过传真或邮件等方式提供业务相关电子资料,由外汇局审核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对抗击疫情接受的国外捐赠和进口物资设备等,采取绿色通道方式办理。 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相关业务,可通过金融城域网邮箱或传真等方式报送相关申请材料。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明细请参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汇综发〔2011〕131号)。 对相关业务和操作有任何疑问,可工作日期间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国际收支统计业务 0951-5189506 外汇技术支持 0951-5189607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0951-5189600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0951-5189606 外汇业务办理相关资料可通过以下方式发送: 传真: 0951-5189603 0951-5189505 邮箱: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609790524@qq.com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75660316@qq.com 2020-02-05/ningxia/2020/0205/1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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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全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迅速行动,落实传导外汇局总局相关举措,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积极指导全区外汇银行为疫情防控提供便捷高效的外汇服务。 外汇局宁夏分局第一时间将外汇局总局文件精神传达至全区各市中心支局、支局和各外汇银行,并研究细化落实措施。一是向全区外汇银行下发关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督导银行针对疫情防控相关外汇业务特事特办,简化流程,全力保障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捐赠等外汇业务需求。二是指定各外汇业务条线专人对接银行业务咨询,畅通24小时业务应急联络通道,便于及时反馈执行中问题,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三是积极指导银行宣传推广个人外汇业务线上办理,鼓励通过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四是针对外汇行政许可业务启动应急预案,面向社会公众倡议通过互联网、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相关业务电子资料先行办理。 下一步,外汇局宁夏分局将坚决落实好外汇局总局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持续强化外汇金融服务支持,积极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2020-01-31/ningxia/2020/013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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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0-01-31/ningxia/2020/0123/1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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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31/ningxia/2020/0123/1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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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金融及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在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重点围绕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经营的影响,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精准金融服务。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近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地方融资环境、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性银行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供针对性较强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意见》指出,要改革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强化外部考核激励机制。积极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2020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提高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比例至30%。 《意见》明确,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释放更多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完) 2020-06-03/ningxia/2020/0603/1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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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家跨境电商企业,有些货物自行出口,有些货物通过电商平台出口,有些货物出口后放在了境外保税仓,采取轧差结算的时候,需要区分哪一类货物的收汇才能用于轧差,还是不用区分,都能轧差结算?哪些业务需要报送外汇业务报告? 答:跨境电商本身是一个业务范围覆盖较广的新型贸易方式,与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贸易新业态存在交集,具体操作中需要细分业务类型进而判断适用哪项政策。 原则上,货物出口与资金收汇主体应保持一致。通过电商平台出口的货物,如果电商平台代理扣除境外发生费用的,收汇与出口本身就存在差额,企业向外汇局报送差额报告即可。企业成批出口货物放在境外保税仓,分次或零散达成销售的,企业应及时将销售收入汇回,由于货物的实际卖价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出口报关价格,因此汇回的收入不必须与出口报关价格一致,企业可以在该批货物销售完成后一次性向外汇局报送差额报告。 跨境电商企业想要办理轧差结算的,鉴于实际业务中,支付境外费用的时点与销售周期不一定相符,企业可根据真实业务需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通过银行或支付机构办理收汇业务的同时采取轧差结算,并完成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的自主申报,不必须将产生境外费用的收汇对应该笔费用进行轧差。 2020-06-10/ningxia/2020/0610/1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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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金融为民”理念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外汇为民送政策 服务实体促发展”宣传活动要求,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卫市中心支局与中卫市商务局联合举办了外汇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培训会。中卫市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负责同志,中信保宁夏业务处、宁贸通担保公司、中卫辖区金融机构以及辖区80余家外贸企业人员参加了培训。 中卫市中心支局紧密结合外贸企业实际需求,对2019年以来出台的外汇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进行了解读,并通过PPT讲解、发放宣传彩页和业务手册等方式,重点围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外债及跨境担保等外汇管理政策开展了宣传和培训。中卫市商务、海关、税务部门分别介绍了外贸补贴、通关流程、出口退(免)税等优惠政策措施;中信保宁夏业务处、宁贸通担保公司、相关银行机构围绕信保产品及小微企业风险全覆盖业务、担保服务、贸易融资等方面,介绍了支持政策、优惠措施和便利化产品。 下一步,中卫市中心支局将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全力支持全市涉外经济发展。 2020-06-11/ningxia/2020/0611/1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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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吴忠市中心支局统筹谋划,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外汇政策培训宣传活动。一是严格疫情防控要求,注重“非接触式”宣传。采取微信群推送、宣传彩页邮寄、网上视频培训等方式,及时将外汇政策主要内容传导给市场主体,方便市场主体知晓并用好政策办理业务。二是依托服务监测机制,突出重点指导。充分发挥辖区重点企业外汇服务监测机制作用,有针对性对受疫情影响较重、中美贸易摩擦冲击较大等企业开展电话摸底、问卷调查,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困难和政策诉求,找准方向、协调各方、研究措施,积极联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三是强化横向联动宣传,提升宣传效果。以金融服务宣传站为平台,整合宣传资源,降低宣传成本,协同支付、反洗钱、征信等部门集中开展现场宣传,在风险可控、不影响宣传站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求得宣传效果最大化。四是坚持定点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坚持以银行各营业网点为重要宣传阵地,通过张贴海报、设立展台,提高客户政策认知度和熟悉度。 2020-06-04/ningxia/2020/0604/1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