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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389771-8-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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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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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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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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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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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质效,甘肃省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甘汇管〔2021〕19号)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修订后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银行可根据《指导意见》向甘肃省分局申请开展试点。甘肃省分局将优先选择合规经营、审慎展业、信用优良、内控管理严格的银行进行试点。
二、已开展试点的银行可根据《指导意见》,结合本行实际,修订试点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做好新增试点网点的报备工作。拟申请试点的银行,可参考《指导意见》制定管理办法并开展评估,提交申请材料。
三、试点银行应加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的推广力度,在充分尽调和评估的基础上,将具有业务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纳入试点。
四、试点银行应做好对试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非现场监测工作,对试点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
五、试点银行在办理试点业务涉外收付款申报时,交易附言中应注明“贸易便利试点”字样,便于业务审核和数据统计。
六、试点银行应按照本指导意见开展试点工作。甘肃省分局将加大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试点银行,除取消试点资格外,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严处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甘汇管〔2021〕19号)不再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甘肃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张乃丹
联系电话:0931-8800708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