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1389771-8-2020-0025
  • 分       类:
    新闻报道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陇南市中心支局
  • 发布日期:
    2020-02-11
  • 名       称:
    陇南市中心支局成功阻止一起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诈骗事件
  • 文       号:
陇南市中心支局成功阻止一起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诈骗事件

26,陇南市发生一起国外客商假借疫情防控物资出口采购的诈骗事件,经陇南市中心支局的甄别和核实,成功阻止了该诈骗事件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26上午,陇南市中心支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微信朋友圈注意到辖内有人在招揽购买进口口罩的客户,该局经常项目负责人立即电话联系购货人王XX,得知此人通过境外朋友在老挝联系购买5000只口罩,老挝方面需要购货人先预付全部货款,共计4万元人民币。由于王XX本人是自用,自身没有经济能力采买如此多的口罩,因此想通过微信群联系客户共同出资购买。陇南市中心支局详细询问了境外客户的具体情况,但王XX表示对方仅通过微信给他发了几张口罩的照片,同时提供了一个境外银行私人账号,再无其他相关信息。

慎重起见,陇南市中心支局指导购货人向境外商户索要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和公司账号,但遭到对方拒绝,并不停催促客户打款。针对这种情况,陇南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首先给购货人讲解了办理进口物资的相关流程和具体业务操作,并结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下发的相关文件,列举了最近发生的借新型肺炎疫情进口预付款贸易欺诈的风险案例,引起了购货人的警觉。购货人冷静下来后再次向老挝方面表示,公司不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对公账户就拒绝付款。最终,境外供货商未提供相关资料,交易终止。

27,购货人王XX专门致电致谢陇南市中心支局,感谢外汇局帮他防止了上当受骗,避免了经济损失。经其朋友在老挝实地核实,供货商提供的公司名称是虚假的,该企业是虚假注册的空壳企业,根本不具备任何生产能力和条件。购货人境外的朋友也表示对此老挝的商户不了解,该事件明确认定为借疫情防控物资出口的诈骗事件。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28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