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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389771-8-2018-0168
  • 分       类:
    新闻报道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张掖市中心支局
  • 发布日期:
    2018-12-19
  • 名       称:
    张掖市出台“金张掖夏菜”出口贸易扶持办法
  • 文       号:
张掖市出台“金张掖夏菜”出口贸易扶持办法

近日,张掖市出台《“金张掖夏菜”出口贸易扶持办法》,旨在借政策之机、开放之路、市场之力,推动全市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张掖夏菜出口贸易步伐。

《办法》规定,张掖市将对区域内从事“金张掖夏菜”出口基地建设、对外贸易、冷链物流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个体经营户等经营主体,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给予重点扶持。其中,对开展“金张掖夏菜”自营出口业务的企业,经商务部门认定后,落实企业创汇奖励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基地备案证书、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或签订购销协议2000亩以上的“金张掖夏菜”出口基地,产品30%以上实现自营出口的企业,享受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补助;对新建和改造提升5000立方米以上的果蔬保鲜库、变温库、气调库、立体自动化冷库等智能型冷藏设施的经营主体,享受基准利率贷款贴息补助;对冷链物流企业和从事“金张掖夏菜”的产销经营主体购置20吨以上冷藏运输车辆,车体上喷绘“金张掖夏菜”宣传标识,享受基准利率贷款贴息补助;对通过欧盟、美国、日本有机产品认证和HACCP认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证的蔬菜生产加工企业,每认证1个奖励10万元。

此外,为解决外贸出口企业财务人员匮乏、能力素质偏低、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张掖市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财务代理制度。还将引进外语人才,择优派往广西凭祥口岸和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帮助企业办理相关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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