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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389771-8-2017-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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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经常项目管理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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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凉市中心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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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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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平凉市中心支局加强辅导期企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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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平凉市中心支局加强辅导期企业监管
近期,外汇局平凉市中心支局通过非现场监测发现辖内新登记名录的某外贸企业2个月内只有出口数据,没有收汇和贸易信贷报告数据。通过了解得知该企业已经通过银行收到部分货款,但企业收到的几笔货款均是通过境内居民账户划转,不符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为了督促银行和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平凉市中心支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约见谈话。
通过约见企业法人和银行业务主管,外汇局向企业详细介绍了货物贸易管理政策规定,强调了“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企业义务性报告的有关内容、分类管理的相关措施,并给企业发放了中心支局汇编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操作指南》,要求企业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确保合规办理出口收汇业务。约谈要求银行充分运用展业原则,加强对企业收支业务的监督,发现可疑线索要及时向外汇局报告。
通过约谈,企业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他们将与进口商联系,规范收汇渠道和方式,同时对可能发生的贸易信贷业务及时通过系统进行报告。银行表示他们将以此事为鉴,加强事前、事中监管,督促企业合规办理收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