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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013319-6-2023-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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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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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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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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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2023年外匯管理互聯網資訊——個人外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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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2023年外匯管理互聯網資訊——個人外匯(一)
個人從事市場採購貿易可以通過個人外匯賬戶辦理結算嗎?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第六十六條,個人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按下列規定辦理:(三)個人從事市場採購貿易,可通過個人外匯賬戶辦理符合相關要求的市場採購貿易外匯結算。個人辦理市場採購貿易項下結匯,提供有交易額的材料或交易電子資訊的,不佔用個人年度便利化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