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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4-00169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4-07-14
  • 名       稱:
    融資租賃類公司如何辦理對外債權登記?
  • 文       號:
融資租賃類公司如何辦理對外債權登記?

融資租賃類公司或其項目公司開展對外融資租賃業務時,應在融資租賃對外債權發生後15個工作日內,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融資租賃對外債權登記,所在地外匯局應當審核交易的合規性和真實性。

1、申請書,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基本情況及租賃項目的基本情況;

2、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或項目公司的批覆和工商營業執照;

3、上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及最近一期財務報表;

4、租賃合同及租賃物轉移的證明材料(如報關單、備案清單、發票等)。

主要法規依據: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改進和調整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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