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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42321502-X-2018-00151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8-11-23
  • 名       稱:
    2018年外匯知識問答
  • 文       號:
2018年外匯知識問答

問:如果銀行發現申報主體的紙質申報憑證填寫有誤,是否可以直接在紙質憑證上進行修改?

答:按照《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銀行可以將其退回給申報主體進行修改,也可以與申報主體核實後直接在原始紙質憑證上進行修改,但要在修改處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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