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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42321502-X-2018-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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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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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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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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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2018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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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2018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十五)
問:境內某外資公司開展進料加工業務,加工產成品複出口給該公司的境外母公司,原料由境外第三方公司供貨。在每次進料前,境外母公司先將原料進口款項匯給該公司,由該公司將款項匯往境外供應商進口原材料。產品複出口後,境外母公司扣除原先預付款項將剩餘的貨款支付給該公司,則對於母公司匯給該公司的原料進口款和剩餘貨款,應如何申報?
答:從進料加工業務全過程看,進料前的收入款應作為加工產品出口貨款的一部分。因此,母公司支付給境內公司的原料進口款,應申報在“121020貨物貿易—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進料加工貿易”項下,交易附言可寫為:預收進料加工貨款。該公司收到境外母公司扣除原先預付款項的剩餘貨款,也應申報在“121020貨物貿易—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進料加工貿易”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