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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42321502-X-2016-00060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6-11-14
  • 名       稱:
    NRA賬戶相關業務問答(一)
  • 文       號:
NRA賬戶相關業務問答(一)

1.什麼是NRA賬戶?

答:NRA賬戶全稱為境外機構境內賬戶(NON-RESIDENTACCOUNT),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區)合法註冊的機構按規定在銀行開立的境內賬戶,不包括境外機構境內離岸賬戶(境外機構按規定在依法取得離岸銀行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銀行離岸業務部開立的賬戶)。

2.NRA賬戶與境外賬戶之間的資金劃轉應如何辦理?

答:NRA賬戶從境內外收匯、相互之間劃轉、與離岸賬戶之間劃轉或向境外支付,境內銀行可以根據客戶指令等直接辦理,但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除外。

3.境內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NRA賬戶時,在外匯局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答:境內銀行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修訂印發〈特殊機構代碼賦碼業務操作規程〉的通知》(匯發〔2014〕16號)等規定,為開立外匯賬戶的境外機構申領特殊機構代碼,向外匯局辦理境外機構基本資訊登記,並通過外匯賬戶管理資訊系統向外匯局報送NRA開戶、餘額和收支明細資訊。

4.境內機構付匯至境外機構NRA賬戶,境內機構是否需要申報,如何申報?

答:境內機構通過境內銀行與境外機構發生的收付款,由境內機構進行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交易性質按照其與境外機構之間的實際交易性質進行申報。

境內機構應當填寫《境外匯款申請書》或《對外付款/承兌通知書》,交易性質按照其與境外機構企業之間的實際交易性質進行申報,交易附言除需按原有規定描述該筆交易外,還需首先註明“向境內非居民支付款項”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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