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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42321502-X-2014-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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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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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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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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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成功舉辦銀行外匯收支業務視頻培訓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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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為了進一步加深理解、掌握銀行外匯收支管理新法規、新政策,極大提升吉林省外匯管理人員和外匯從業人員銀行外匯收支業務工作水平,2014年8月18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成功舉辦了全省銀行收支業務培訓會議。這次培訓會議是吉林省分局根據外匯管理五個轉變要求、貫徹落實總局最新外匯管理法規政策的一項重要工作。
本次培訓採取視頻培訓方式,分別在省分局、各市(州)中心支局設立了主、分會場,轄區各級外匯管理、銀行相關從業人員共計約二百人蔘加了培訓。
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剛剛頒布實施的《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當前銀行外匯收支管理各項最新政策法規和《銀行對客戶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業務管理規定》。
通過培訓,使全省廣大外匯管理人員和銀行從業人員對國家銀行外匯收支管理政策法規有了一個全面系統的理解和掌握,更便於在今後的工作中貫徹和執行。特別是通過對2號令的深入解讀,大家對這部結售匯業務源頭、外匯管理的重要上位法有了更深刻的認識,無論是擴大銀行自主權充分發揮其市場主體作用,還是簡化市場准入管理實現外匯管理由以事前審批為重向以事後監管為重的轉變等重要新舉措,都是充分體現了結售匯業務發展和外匯管理職能轉變的現實需求,體現了簡政放權、構建合理監管體系的改革思路。這成為我們今後開展業務與管理確立了原則和方向。
對銀行人民幣與外匯衍生品的管理,則在完善銀行實需交易原則,落實銀行 “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盡職審查”展業三原則監管要求的基礎上,體現以外匯期權產品為重點,豐富匯率避險工具、豐富產品功能。同時將管理許可權下放、將衍生產品的業務監管基本原則前移和內化至銀行內控管理中,從而降低了外匯期權業務准入門檻,極大地推動了簡政放權,轉變了監管方式。
會議強調,對各項結售匯業務管理政策法規的學習掌握是一項長期任務,希望大家不斷學習、總結和交流,對政策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進行反饋,將銀行外匯收支政策的貫徹落實不斷引向深入。
培訓會議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