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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817390-X-2020-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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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管理資訊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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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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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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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外匯管理業務與政策問答(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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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外匯管理業務與政策問答(128)
問:支付服務貿易款項是否可以向銀行提交電子單證?
答:交易單證可以是紙質形式或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且被金融機構認可的電子形式。電子形式的交易單證,金融機構審查認可後應對列印紙質檔案留存,並在紙質檔案上籤章。由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單方面出具的、通過網路下載或傳真的交易單證,應當由提交人加蓋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或簽字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