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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817390-X-2020-00011
  • 分       類:
    管理資訊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0-01-15
  • 名       稱:
    外匯管理業務與政策問答(128)
  • 文       號:
外匯管理業務與政策問答(128)

問:支付服務貿易款項是否可以向銀行提交電子單證?

答:交易單證可以是紙質形式或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且被金融機構認可的電子形式。電子形式的交易單證,金融機構審查認可後應對列印紙質檔案留存,並在紙質檔案上籤章。由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單方面出具的、通過網路下載或傳真的交易單證,應當由提交人加蓋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或簽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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