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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817390-X-2015-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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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通知 各類社會公眾 外匯綜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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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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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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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開展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試運行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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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
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總局)擬於
一、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銀行和特許機構用戶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應用服務平台)訪問使用個人外匯系統,具體訪問渠道為:
用戶類型 |
網路連接方式 |
訪問地址 |
外匯局 |
業務網 |
http://100.1.48.51:9101/asone/ |
銀行、 特許機構 |
外部機構接入網 |
http://banksvc.safe (主登錄入口) |
http://asone.safe:9101/asone/ (備用登錄入口) |
二、各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分局)應當按照以下要求,組織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做好個人外匯系統(外匯局版)的上線準備和系統接入工作:
(一)各分支局應於
(二)自
(三)各分局應於
三、各銀行、特許機構均應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個人外匯系統的上線準備和系統接入工作:
(一)截至
(二)各銀行、特許機構應於
(三)
(四)各銀行、特許機構採用聯機介面模式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須經外匯局驗收合格後方可接入個人外匯系統。總局負責全國性銀行總行的驗收,各分局負責轄內地方性商業銀行總行、外資銀行境內主報告分行和特許機構驗收工作。聯機介面的驗收工作參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銀行資訊門戶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中的《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聯機介面接入管理要求》開展。
已開辦電子銀行個人結售匯業務的銀行須於
已獲得通過互聯網辦理兌換業務資格的特許機構須於
四、各分局、銀行、特許機構應按照以下要求開展個人外匯系統試運行工作:
(一)
(二)
(三)
(四)試運行期間,參與試運行的銀行網點和特許機構網點仍通過個人結售匯系統辦理業務,實現年度總額管理,並於交易當日將個人結售匯業務資訊通過頁面登錄模式或聯機介面模式報送個人外匯系統。
五、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系統上線準備和系統接入工作,參照對全國性銀行總行的要求執行。
六、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收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下屬分支機構。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及特許機構,公布本分局業務和技術諮詢電話,組織做好轄內地區的業務和技術支援工作。
在個人外匯系統試運行過程中,如遇有關業務和技術問題,銀行和特許機構請及時向所在地外匯局反饋,各分局應及時向總局報告。
總局技術聯繫電話: 010-68402674
總局業務聯繫電話(銀行): 010-68402673
總局業務聯繫電話(特許機構): 010-68402295
特此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