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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3634658-6-2024-00054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4-02-07
  • 名       稱:
    《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政策問答(6)
  • 文       號:
《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政策問答(6)

問:《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第二項及第十七條第二項中相關監管部門具體是指哪些監管部門?

答:根據外匯管理工作的特點,《展業辦法》第十六條第二項及第十七條第二項中相關監管部門目前是指海關總署及其分支機構、國家稅務總局及其分支機構,同時也鼓勵銀行適當收集其他監管部門的處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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