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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2698599-6-2016-00111
  • 分       類: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通知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6-03-30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全國性中資銀行:

為進一步規範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完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便於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境內銀行以及申報主體更準確地理解申報的具體要求,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16年版)》(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應在收到本通知後,及時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以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各全國性中資銀行應及時轉發所轄分支機構,並遵照執行。

附件: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16年版)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   

附件1: 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16年版)

【列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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