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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2816347-8-2016-00165
  • 分       類: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外匯綜合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6-01-07
  • 名       稱:
    山西省分局行政審批改革工作取得實質進展
  • 文       號:
山西省分局行政審批改革工作取得實質進展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要求,20157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及時明確工作思路,結合分局實際,積極落實行政審批改革要求。
   
一是按照總局《外匯管理行政審批管理規定》要求,對山西省分局外匯管理行政許可項目、項目申請條件及業務流程、法規依據等進行了認真梳理。在此基礎上,將12大項33個子項的行政審批項目劃分為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二是設立了行政審批委員會,具體負責行政審批管理工作。行政審批委員會以集體審議的方式研究決定重要事項的審批。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行政審批委員會的日常事務,並承擔行政審批重要事項的合規性審核、行政審批流程跟蹤、行政審批監督等工作。三是結合實際,聯動合作,打造“陽光”審批流程。山西省分局統籌安排全局的行政審批許可權和事項,理順和規範了行政審批流程,制定並印發了《國家外匯管理局山西省分局行政審批實施細則(試行)》,相關業務崗位各負其責、各行其職,共同完成行政審批工作。
    2016
11日,國家外匯局山西省分局行政審批統一受理窗口正式啟用,標誌著山西省分局改革後的行政審批管理工作正式推開。統一受理模式明確了服務窗口及具體經辦人員的崗位職責,規範了辦事流程,對於可以當場辦理的行政許可項目直接辦理,並由服務窗口將處理結果反饋申請人;對於不能當場辦理的行政許可項目,由服務窗口向申請人出具《行政審批受理單》,並承諾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處理結果反饋申請人。同時,山西省分局統一制訂了《行政審批受理單》、《不予受理行政審批申請通知書》、《行政審批補正材料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圍繞行政審批改革,山西省分局在明確相應工作制度基礎上,建立監督機制,由省分局行政審批委員會辦公室專職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工作,對各業務處室作出的行政審批決定,按季度實行監督和檢查,重點檢查行政審批的合規性、時限執行等情況。

目前,山西省分局已向社會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分局還統一設計了《申請人滿意度評價表》,放置於受理窗口,由申請人自願填寫,窗口工作人員按季度將滿意度評議情況統計後,反饋行政審批委員會。下一步,山西省分局將在行政審批網上預受理、預審核方面進行積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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