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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1918108-9-2020-00036
  • 分       類:
    其他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0-02-17
  • 名       稱:
    外匯業務知識問答(一百八十四)
  • 文       號:
外匯業務知識問答(一百八十四)

 

問:《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取消了“境內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核准”和“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核准”兩項行政審批事項,是否意味著境內直接投資和境外直接投資無需再辦理登記

答:不是。境內直接投資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改由銀行直接審核辦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通過銀行對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實施間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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