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00817390-X-2021-00062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
  • 發布日期:
    2021-04-21
  • 名       稱:
    《海南省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 文       號:
《海南省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精神以及《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中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的部署要求,省金融監管局會同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省市場監管局、海南證監局於2021年4月8日印發了《海南省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QDLP暫行辦法》)。

一、什麼是QDLP(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

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簡稱“QDLP”)是指在通過資格審批並獲取額度後的試點基金管理企業可向境內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試點基金投資於境外一級、二級市場。

二、《QDLP暫行辦法》起草背景是什麼?

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發展目標,以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原則,為境內投資者進行海外投資及跨境財富管理開闢新通道,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三、《QDLP暫行辦法》適用對象有哪些?

QDLP企業分為試點基金管理企業和試點基金,符合條件的新設基金管理企業和存續基金管理企業均可申請試點資格。

四、《QDLP暫行辦法》主要內容及亮點特色有哪些?

《QDLP暫行辦法》共十一章五十四條,主要內容包括相關定義解釋、試點相關單位職責、試點相關市場主體的准入條件和業務範圍、試點基金管理企業的設立和試點額度申請的程序、託管人准入條件和業務職責、企業購匯及對外投資流程、行政管理人的准入條件和業務職責、企業額度管理、資訊披露要求、監督管理要求、解釋權歸屬和實施日期等。主要亮點包括:

一是“門檻低”。《QDLP暫行辦法》中要求試點基金管理企業的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或等值外幣,試點基金管理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執行事務合伙人中任一主體或上述任一主體的關聯實體最近1年內未受所在地監管機構的重大處罰,門檻較低。

二是“投向廣”。《QDLP暫行辦法》中規定試點基金境外投資範圍包括:境外非上市企業的股權和債券、境外上市企業非公開發行和交易的股票和債券、境外證券市場(包括境外證券市場交易的金融工具等)、境外股權投資基金和證券投資基金、境外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等,投資範圍較廣。

三是“無限制”。《QDLP暫行辦法》明確提出,在未超過海南省QDLP總額度的前提下,單家試點基金管理企業的額度申請和單個項目的投資額度無限制,試點相關單位將根據項目實際需要確定批覆的試點額度。

四是“更靈活”。《QDLP暫行辦法》明確規定,QDLP試點企業對外投資額度實行餘額管理,且試點基金管理企業可發起成立多隻試點基金,可在其設立的各基金之間靈活調劑單只試點基金對外投資額度,各單只試點基金對外投資額度之和不得超過經試點相關單位批準的試點基金管理企業對外投資額度。

五、如何申請QDLP試點資格和額度?

擬申請QDLP試點資格和額度,需要按照《QDLP暫行辦法》要求,將相關材料遞交至省金融監管局,省金融監管局將組織外匯管理、市場監管、證券監管等單位共同審核遞交的材料,並向通過聯審的申請人出具同意開展試點、給予試點額度的書面意見。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24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