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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K1770746-2-2025-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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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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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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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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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外匯系列宣傳 | ⑤識別常見涉匯非法金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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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常見涉匯非法金融活動主要類型包括地下錢莊、網路炒匯、跨境賭博等,非法金融活動形式多變、場景多變,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損害群眾的合法權益。讓我們一起擦亮慧眼,保持警惕,有效識別並防範潛在的非法金融活動風險,共同築牢財產安全防線。
一、涉匯非法金融活動主要類型
(一)地下錢莊
地下錢莊是指一種特殊的非法金融組織,它游離於金融監管體系之外,未經國家批准而經營資金匯兌、借貸和支付結算等金融業務,為貪腐、賭博、走私、騙稅、偷逃稅、電信詐騙等提供資金通道。
案例1:
穀某經人介紹向地下錢莊控制的境外賬戶支付600萬港元,並從錢莊控制的境內賬戶收取534萬元人民幣。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對穀某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3.43萬元人民幣。
小貼士:通過地下錢莊換匯、轉移資金屬於非法買賣外匯行為,將面臨行政處罰,如達到刑事追訴標準,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網路炒匯
網路炒匯是指通過網路參與境外外匯市場保證金交易的行為。一些不法分子開髮網絡炒匯平台,代理、假冒境外經紀商,以類似傳銷的手法非法組織網路炒匯活動,以“高收益”引誘投資,造成社會公眾財產損失。
案例2:
王某等人搭建虛假炒匯平台,謊稱可進行真實外匯交易,誘騙投資者開戶入金,承諾到期返還本金及20%至300%的高額收益。王某等人以此非法集資19.2億餘元,款項實際主要用於返本付息和個人高消費,造成3.9億餘元本金未兌付。投資者資金遭受損失,王某等人分別被判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小貼士:我國金融管理部門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參與外匯按金交易的雙方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
(三)跨境賭博
跨境賭博往往依託境外賭場或網路賭博平台,通過線下、線上方式對我國公民進行招賭吸賭。線下方式主要以免費旅遊、高薪招聘等誘餌誘騙群眾赴境外參賭。線上方式主要利用網路組織公民線上參與跨境賭博,或誘騙網路充值投注參賭。
案例3:
鄭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6筆摺合88.6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對鄭某給予警告,並處罰款86.5萬元人民幣。
小貼士:參與賭博人員通過地下錢莊將資金轉移境外參與賭博活動,違反了外匯管理法規,將面臨行政處罰。
二、堅持“四不原則”,慧眼識別陷阱
(一)不輕信高收益承諾
警惕承諾“穩賺不賠”“保本高息”的外匯理財、代操盤、跟單等項目,切勿因短期利益誘惑參與非法金融活動。
(二)不參與非法平台交易
警惕宣稱獲得境外監管認證的平台以及外匯保證金、外匯期貨等交易噱頭,切勿參與未獲我國有權機關批準的平台交易。
(三)不泄露個人敏感資訊
警惕索要身份證、銀行卡、手機驗證碼等敏感資訊的詐騙APP或簡訊,切勿向不明連結或平台提交個人資料。
(四)不協助資金非法跨境
警惕“兼職返利”“借卡換錢”等陷阱,此類操作容易成為電信詐騙轉移資金的幫凶,切勿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電話卡、支付賬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