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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8413-3-2021-00176
  • 分       类: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10-19
  • 名       称:
    中国人民银行在浙江部署人民币对印尼卢比挂牌交易试点
  • 文       号:
中国人民银行在浙江部署人民币对印尼卢比挂牌交易试点

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尼央行签署了双边本币合作备忘录,拟建立双边本币结算机制(LCS)。在LCS安排下,两国央行指定的特许交叉货币做市商,通过互开对方币种非居民帐户,实现两国进出口商间使用本币结算,两国做市商间相互记帐并在日终净额结算。浙江是外贸大省,对印尼的经贸关系密切,2020年,与印尼进出口785亿元,对印尼投资31亿美元,分列全国第3位、第1位。中印尼贸易投资对双边本币结算的市场需求广阔,启动LCS和人民币对印尼卢比区域挂牌交易,形成直接报价机制,能够降低交叉报价成本,便利本币使用,进一步推进我省与印尼经贸合作,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

    为此,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外汇局浙江省分局立足浙江外贸优势,积极向人民银行总行沟通汇报,加强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为交易中心)协同,研究编制试点方案,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全力争取浙江试点人民币与印尼卢比的直接兑换,着力形成以顶层设计为引领、境内外金融机构为载体、民营企业广泛参与为亮点,具有浙江特点的中印尼合作模式。今年93日,总行批复同意,在浙江启动人民币对印尼卢比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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