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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8413-3-2018-00043
  • 分       类:
    公告  外汇信息化建设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9-12-18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引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各项要求,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事项或信息,并接受监督。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杭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引。

      依申请公开是指除杭州中心支行主动公开的信息外,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申请,杭州中心支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信息。

一、申请

      申请人向杭州中心支行提出申请时,应填写《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下杭州中心支行网页(网址:http://hangzhou.pbc.gov.cn/)下载。

(一)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口头申请

      杭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杭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填写《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受理

      杭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并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下杭州中心支行网页,网址:http://hangzhou.pbc.gov.cn/,“政务公开”专栏查阅)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答复

      杭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杭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符合下列情形的信息公开申请,杭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出具《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件2)予以答复。申请人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见附件3),并传真或邮寄至杭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杭州中心支行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或事项,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五)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杭州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请参见《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办理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见附件4)

四、收费标准

      杭州中心支行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附1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4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docx

附2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docx

附3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docx

附件:浙江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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