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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8413-3-2017-00025
  • 分       类:
    外汇检查与法律适用  管理信息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2-20
  • 名       称:
    外汇检查案例解读——部门合作显神威
  • 文       号:
外汇检查案例解读——部门合作显神威

近年,外汇局在打击虚假转口贸易专项行动中,积极加强与海关部门的横向联系,通过签订数据支持协议等多种形式,联合办案,有效提高了办案精准率,部门合作已成为打击外汇违规的利器。

案情:2014年初,外汇局在对辖内企业开展转口贸易数据分析时发现,红海公司在2011年至20133月期间,共发生转口贸易收付汇80亿美元,占其所在地转口收支总额的60%以上,如此巨大的占比立即引起了检查人员的关注。通过进一步分析,检查人员发现其转口贸易存在以下可疑点:

一是该公司从2010年起转口贸易业务发生异常增长。2009年以前,该公司未发生任何转口交易,而2010年起以伦敦标准铜为标的的转口贸易收付汇却占了该公司对外收支总额比重的70.1%,并逐年提升。

二是该公司交易对手集中且关联性强。红海公司与香港红海公司、红海金属公司、ARALINF公司和ARAX公司等4家公司的转口交易额占其转口收付汇总额的97.5%。而这4家公司在2010年之前与该公司没有开展过进出口业务,加上公司名称相似,不排除红海公司临时设立离岸公司以便利转口交易的可能。

为更深入地排查可疑,检查人员将转口与进出口提单信息匹配作为重要突破口,对该公司开展了非现场监测分析。鉴于现行外汇局系统中的进出口报关信息不包含提单信息,外汇局专门与海关进行联系,就如何获取海关数据进行了认真讨论与研究,确定了两部门数据支持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数据支持协议。

为查清该公司一般贸易与转口交易间的关联,检查人员将从海关部门获取的该公司进口所使用的提单信息与银行提供的转口提单相匹配,发现该公司存在部分进口与转口提单共用的可疑情况。据此,外汇局于20144月对该企业开展了合规性现场检查,最终查实,该公司办理73076万美元转口贸易所提供的提单已经全部失效,转口贸易业务无真实的交易背景。

定性:红海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基础的情况下,使用失效的提单虚构交易背景对外付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的规定。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逃汇名义对该公司虚假转口交易进行了严厉处罚。

点评:在大数据时代,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数据支持已成为提升外汇检查效率的重要法宝,跨部门合作也已成为外汇检查的有力武器。在该起案件中,外汇局从实际情况出发,主动与海关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并在第一时间将其运用于检查并顺利破获大案,显示了跨部门合作的极端重要性。目前,外汇管理部门也正在结合日常工作需要,完善数据质量,加强数据整合,提升对各类违规行为的精准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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