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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8413-3-2015-00084
  • 分       类:
    外汇检查与法律适用  管理信息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6-23
  • 名       称:
    外汇检查案例解读——伪造仓单存后患
  • 文       号:
外汇检查案例解读——伪造仓单存后患

    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外汇局在严厉打击虚假转口贸易专项行为中,讲究方法,耐心沟通,不但使企业消除疑虑,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达到处罚与教育、惩戒与帮扶相结合的目的。

案情

20131127日,大城电缆公司在一家银行以自有资金1600万元人民币为保证金,办理1笔汇出汇款项下押汇。 1128,该企业将押汇所得资金2438824.66美元作为转口贸易货款汇至转口贸易卖方香港公司,同时企业办理押汇时向银行提交了两份仓单及对应的进出口合同各1份作为贸易货权凭证。 1129,该企业收到该笔转口贸易收入款2424157美元。经第三方核验,发现该企业留存在银行的代表贸易背景的两份仓单属伪造。

定性

该公司在无真实贸易背景和对外支付需求的情况下,伪造仓单虚构转口贸易背景对外付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以逃汇行为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点评

该案在检查之初碰上了一些困难,但外汇局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取得了企业的积极配合。

(一)精心准备,外围调查。外汇局通过前期的银行数据筛选,发现了大城电缆公司除转口贸易外,从未经营任何涉外交易,且转口贸易单笔交易金额较大,这引起了外汇局的重视。外汇局立即布置收集相关交易材料,对企业进行排查。通过业务系统数据监测、到银行查阅相关交易资料、与银行客户经理会谈等多种外围调查手段后,发现企业有较大违规嫌疑并初步掌握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在初步接触该企业后,将该企业相关单证提交第三方核验。

(二)讲究方法,政策引导。在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后,外汇局开始正面接触企业,并与当地支局一起去企业现场走访,了解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在于外汇局的沟通中,企业对涉及转口贸易业务的话题表现得较为警惕,为此,外汇局认真向企业宣讲外汇政策法规,特别对转口贸易有关政策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希望企业能认真自查。

(三)证据突破,攻克难关。经过多轮沟通,企业负责人在配合上已经出现了转变,表示在办理业务时存在一定过错,但在具体问题上仍闪烁其词。经过仔细分析,检查人员终于了解到问题的核心在于该企业负责人对自身名誉十分看重,深怕承认违规情况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外汇局是否掌握违规核心证据仍有侥幸,为此,检查人员出示了第三方核验取得的仓储公司证明,同时指出,案件拖的时间越长,对其个人及企业的名誉损害越大,及早承认配合处理才是减少损失的方法。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企业终于承认办理转口贸易并无真实的交易背景,而是通过转口贸易进行资金融资、套利的事实。

案件查处后,外汇局并没有就案论案,而是和企业一道分析企业出现违规的原因,提出加强合规、健康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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