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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511414-X-2017-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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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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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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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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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联合整治多用途预付卡 净化支付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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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支付行业得到快速发展,众多服务行业商家纷纷推出先充值后消费的预付卡,在公共交通、商业零售、住宿餐饮、美容美发、休闲娱乐等行业中广泛应用,部分商家还推出充值享优惠活动,起到了便利公众和促进消费的积极作用,但部分别有用心的商家和个人利用预付卡实施消费侵权、恶意圈钱甚至卷款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给公众购买和使用预付卡带来风险隐患。
预付卡即先付款后消费的债权凭证。按使用范围不同可分为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单用途预付卡是由商业企业发行,只用于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多用途预付卡是由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
为规范预付卡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商务部、教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工商总局、旅游局、银监会决定于2017年7月至12月期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开展预付卡发行主体合规资质、预付卡资金安全检查,完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行为监管,清理无证经营多用途预付卡业务机构,严厉打击利用预付卡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根据九部委联合发文工作部署,与云南省各省级单位成立了云南省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沟通协调工作小组,迅速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多用途预付卡经营,有效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云南省支付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