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43320858-7-2026-00099
  • 分       类:
    其他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8-28
  • 名       称:
    外汇局西藏分局全力做好吉隆口岸遭受泥石流灾害期间外汇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 文       号:
外汇局西藏分局全力做好吉隆口岸遭受泥石流灾害期间外汇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20268261030分许,因尼泊尔一侧发生泥石流灾害,造成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口岸重大人员伤亡、失联,口岸企业经营和群众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灾情发生后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遭受泥石流灾害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对标总行、总局和自治区分行党委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启动外汇金融应急保障机制,快速统筹部署、精准下沉指导,全力筑牢灾区外汇金融服务保障防线。

灾情发生后,西藏分局迅速对日喀则市分局及辖区外汇指定银行下达应急工作要求,压紧压实金融服务保障责任。一是持续关注吉隆口岸外汇金融运行情况,密切跟踪口岸市场主体外汇业务需求,及时掌握跨境贸易投融资资金流动、个人外汇业务等方面受灾害影响情况二是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原则,优化受灾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流程,畅通跨境结算等核心业务渠道,最大程度保障市场主体外汇业务正常办理三是严格执行灾情信息快报机制,确保各类情况第一时间汇总、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

为高效处置突发状况,西藏分局全面畅通沟通渠道,向辖区外汇指定银行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联络方式,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全天候响应灾区外汇服务需求,确保应急指令传到位、业务办理不中断、风险处置无空档。

步,西藏分局将紧盯吉隆口岸灾情后续情况,持续优化应急外汇服务举措,常态化做好灾区外汇金融服务保障。主动对接灾后重建外汇服务需求,精准纾解市场主体难题扎实助力灾后重建工作稳步推进。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27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