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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43320858-7-2020-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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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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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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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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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业务问答(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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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业务问答(263)
境内居民个人A于2019年在境外设立特殊项目的公司进行返程投资,已在银行办理登记。现A在境内公司持股形式发生变动,变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请问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项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的规定,已登记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发生境内居民个人股东、名称、经营期限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境内居民个人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重要事项变更的,因及时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变更登记手续。该业务目前已授权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