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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3320858-7-2020-00218
  • 分       类:
    新闻报道  外汇检查与法律适用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9-16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1号,以下简称《处罚办法》),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处罚办法》共八章83条,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规范外汇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外汇管理部门执法实践,细化从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到听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处罚实施程序,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有序。

   二是强化对行政处罚权力的约束和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规范案件集体审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过程记录等程序,强化执法监督。

   三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履行告知程序,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细化听证程序,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听证标准,对于符合听证情形的,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明确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处罚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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