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43320858-7-2020-00130
  • 分       类:
  • 来       源:
    中国外汇
  • 发布日期:
    2020-06-16
  • 名       称:
    外汇业务问答(202)
  • 文       号:
外汇业务问答(202)

    对外货物或服务贸易中产生的预收款和应付款是否纳入外债规模管理?

    答:除另有规定外,对外货物或服务贸易中产生的预收款和应付款,以及除外债之外其他金融资产交易产生的对外应付款及相关息费等,不纳入外债规模管理,无需按照《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外债登记。境内付款方应当按照与基础交易相关的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对价及附属费用的对外支付。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27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