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43320858-7-2020-00075
  • 分       类:
  • 来       源:
    中国外汇
  • 发布日期:
    2020-04-08
  • 名       称:
    外汇业务问答(159)
  • 文       号:
外汇业务问答(159)

银行是否可以为企业办理与《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币种不一致的贸易外汇收支?

答:登记币种与实际收付汇币种应当一致。若企业向外汇局申请签发《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后,因合同变更等客观原因需要变更结算币种的,企业应向外汇局申请作废原《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并签发新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27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