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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3320858-7-2020-00031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2-12
  • 名       称:
    坚持疫情防控与外汇服务并重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外汇需求
  • 文       号:
坚持疫情防控与外汇服务并重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外汇需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下称“西藏分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快速行动、精准施策,切实做好辖区外汇金融服务工作。

    一、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是西藏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外汇金融服务工作。二是根据人行拉萨中支党委工作部署,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三是按照属地原则,配合自治区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总局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服务工作。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迅速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工作群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辖区疫情防控外汇工作有序开展。按照银发〔2020〕29号和汇综发〔2020〕2号文件要求,从防疫物资进口、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等方面搭建辖区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全力支持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及时将相关文件转发至中心支局和银行,要求各中心支局和银行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服务工作。三是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外汇业务的温馨提示》,制定多项服务措施,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的“非接触式”线上服务,实现外汇业务办理“免出门、不见面、零跑腿”,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为民服务两不误。四是充分发挥责任担当精神,快速与辖区银行建立联络沟通机制,畅通24小时业务服务通道,指派各外汇业务条线专人通过微信、电话等平台对接银行业务咨询,便于及时收集与防控疫情相关的业务需求,快速为银行作出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

    三、切实做好窗口指导,确保银行外汇服务做到“全方位、无死角”。一是及时指导自治区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共同发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的倡议,倡议书从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快速便捷办理企业资金入账结汇、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等方面全力服务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求银行及中心支局定时向分局报送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相关工作以及个人、企业用汇情况,全面掌握辖内银行外汇金融服务情况,确保外汇服务到位。

四、按照特事特办原则,为疫情防控物资境外采购提供便利。截至2月10日,辖区中行、农行共为2家企业和1名个人办理4笔进口付汇业务,共计18.3万美元,用于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分别捐赠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统一调配和堆龙德庆区各基层保障人员及广大农牧民群众。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我分局指导中行在面临时间紧、业务单证不充分等情况下,为企业先行汇出货物款项,指导农行为未做货物贸易进出口名录登记的个人启动绿色通道,及时汇出跨境采购款项,4笔业务银行全部免除相关手续费。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将根据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拉萨中支党委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好,主动作为,持续强化外汇金融服务支持,为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外汇金融服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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