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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43320858-7-2019-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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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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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中国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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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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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业务问答(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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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业务问答(七十四)
境内个人可以接受境外机构的捐赠吗?需提供什么材料?有何管理方法可以参考?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63号)对境内机构与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之间无偿捐赠与援助合法外汇资金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同时规定,境内企业接受或向境外盈利机构或个人捐赠,按照跨境投资、对外债权债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该通知没有对境内个人与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之间的捐赠做出规定。而按照《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只有明确用于公益的资金才可以定性为捐赠。因此,境内个人接受的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的资金,如果不能确定为公益用途,则不能以捐赠名义接受该资金。如果仍有不明确事项请商当地外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