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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3320858-7-2019-00106
  • 分       类:
  • 来       源:
    中国外汇
  • 发布日期:
    2019-07-04
  • 名       称:
    外汇业务问答(六十五)
  • 文       号:
外汇业务问答(六十五)

B类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向外汇局申请超额度的收/付汇?

答:B类企业如可收/付汇额度不足,应在办理付汇、开证、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向银行申请出口贸易融资贷款项前,持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可收/付汇额度不足的,B类企业可经外汇局登记后办理相应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1)货物退运的退汇;(2)错汇款退汇;(3)海关审价造成结算金额与报关金额不一致;(4)大宗散装商品溢短装;(5)市场行情变动;(6)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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