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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3320858-7-2019-00043
  • 分       类:
  • 来       源:
    中国外汇
  • 发布日期:
    2019-03-07
  • 名       称:
    外汇业务问答(三十三)
  • 文       号:
外汇业务问答(三十三)

问:境内居民给在境外生活的亲属汇款如何申报?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涉外收付款的交易编码原则上按照申报主体的资金来源性质进行申报,涉外支付款项的交易编码原则上按照申报主体的资金用途性质进行申报;而对于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的跨境收入/支付款项,应按照境外居民的资金来源/用途性质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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