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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43320858-7-2019-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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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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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中国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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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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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业务问答(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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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业务问答(二十七)
问:境外个人在我国境内购得商品住宅一套,并定期向物业公司转账缴纳物业管理费,即非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向境内机构付款。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需要做收支申报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对申报主体和申报范围的规定,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居民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据此,物业公司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