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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3320858-7-2019-00035
  • 分       类:
  • 来       源:
    中国外汇
  • 发布日期:
    2019-02-27
  • 名       称:
    外汇业务问答(二十七)
  • 文       号:
外汇业务问答(二十七)

问:境外个人在我国境内购得商品住宅一套,并定期向物业公司转账缴纳物业管理费,即非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向境内机构付款。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需要做收支申报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对申报主体和申报范围的规定,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居民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据此,物业公司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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