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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2698599-6-2023-0075
  • 分       类:
    公告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9-28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关于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公告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关于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及辖内各地州市分局自2023年107日起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原用于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的印章同时废止。行政许可专用章样式为“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2)”、“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3)”。其中,行政许可专用章(1)用于国际收支行政许可业务办理,行政许可专用章(2)用于经常项目行政许可业务办理,行政许可专用章(3)用于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办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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