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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2698599-6-202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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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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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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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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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关于废止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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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关于废止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州中心支局、霍尔果斯支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农业银行新疆兵团分行、建设银行新疆分行、交通银行新疆分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效能,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对《关于印发<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收支统计监测调查制度>的通知》(新汇发〔2014〕50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