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72698599-6-2017-00072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7-04-28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七)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七)

问: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所涉及的外汇收支有什么规定?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项下衍生品业务所涉及的外汇收支,遵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的规定执行,通过本外币专用账户直接在结算代理人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资金汇出入币种基本一致,外汇局不进行事前核准或审批。(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3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