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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2698599-6-2016-00095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7-07
  • 名       称: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 版)相关申报事宜答疑(八)
  • 文       号: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 版)相关申报事宜答疑(八)

在“222 运输服务”项下其他运输服务的说明中提到“包括在港口对交通设施的维修”,而“230000 别处未涵盖的维护和维修服务”的说明提到“包括船舶、飞机和其他运输设备以及钻井平台的维护和维修”,具体申报时应如何区分?

答:为简化申报原则,222 运输服务项下不再申报维修类费用的收支。船舶、飞机和其他运输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申报在“230000 别处未涵盖的维护和维修服务”项下,铁路、海港和机场等基础设施的维修则属于建设项目,申报在“224 建设”相应项下。其他有明确归属的维修服务申报原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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