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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2698599-6-2016-00072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5-31
  • 名       称: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 版)相关申报事宜答疑(三)
  • 文       号: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 版)相关申报事宜答疑(三)

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而发生的对外付款应如何申报?

答:因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发生的购买料件对外付款,应申报为“121010 一般贸易”项下。例外的是,进料加工转内销货物,已付款申报为“121020 进料加工贸易”的,可不必修改原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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