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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2698599-6-2016-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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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银行 外汇综合管理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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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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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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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常见问题解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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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常见问题解答(八)
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上线后,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应当先办理占用额度的结售汇业务,待个人年度额度使用完毕后,再办理不占用额度的个人结售汇业务?
答: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同时设置了占用额度与不占用额度的个人结售汇业务信息录入模块。银行业务人员根据个人是否凭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业务选择录入模块。占用额度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凭身份证件即可办理,不占用额度的个人结售汇业务还需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