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72698599-6-2015-00179
  • 分       类:
    管理信息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5-11-18
  • 名       称: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36号
  • 文       号: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36号

为规范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

附件1: 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3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