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K1905110-2-2020-00185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9-30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政策问答(二)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政策问答(二)

5. 《通知》所称的主经纪业务是指什么?

答:主经纪业务(Prime Brokerage)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主经纪客户)借用境内金融机构(主经纪商)名义和授信,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与对手方达成交易的业务模式。主经纪业务的具体操作规则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适时公布。

6.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是指什么?

答:外汇风险敞口(也称汇率风险敞口)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境外汇入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因投资人民币债券而承受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的头寸,包括债券投资的本金、利息以及市值变化。外汇风险敞口是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外汇市场建立外汇衍生品敞口的基础。

7. 境外机构投资者如果是以从境外汇入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否可以在境内市场管理外汇风险?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无论是从境外汇入外汇或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投资项下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都可以在境内市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外汇风险。

8. 境内金融机构在与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中是否需要实施实需审核?

答:根据《通知》规定,首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向境内金融机构或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交遵守套期保值原则的书面承诺,境内金融机构可以不实施具体的实需审核。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35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